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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规定校长对校舍质量终身负责

2009-7-2 11:45:56 来源:新京报(北京) 已有评论:0 点击查看
新闻导读:日前,辽宁出台校舍安全“终身负责制”新规,中小学校长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。校长在位时建的校舍,若干年后出了问题,即使调离或退休也要被追责。

新京报7月2日报道 日前,辽宁为校舍安全出台“终身负责制”新规,相关中小学校的校长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。校长在位时建的校舍,若干年后出了问题,即使该校长交流到别的单位或者退休了,同样也要被追责。

辽宁省政府新下发《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》指出,从今年起3年内,辽宁将基本消除严重危房。凡新建项目校舍必须达到抗震设防标准,并符合对各类自然灾害的防灾避险要求。 (本文来源:新京报 )  yulan